如何区分低视力与弱视?
2022-11-25
低视力与弱视从定义上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。低视力是指经过标准的屈光矫正、药物或手术等治疗均无法改善的视觉障碍,但仍然有潜力应用其残余视觉功能参与生活和工作,其双眼中较好眼的视力高于0.05,但低于0.3。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异常引起的视皮层功能异常,诊断主要依据视力检查,指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,但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,常表现为单眼斜视、高度屈光不正、屈光参差、形觉剥夺等。
其次,两者对应的治疗目的也不同。低视力可发生在各个年龄阶段,发生后一般不可能恢复到正常视力状况,治疗或康复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发挥残余视力的作用,提高低视力患者的生活质量。而弱视,因为发生在视觉发育的婴幼儿或儿童时期,如果能够早发现并积极治疗,视力可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,甚至恢复正常视力。但若延误诊断和治疗弱视,如儿童在8岁前无法确诊弱视并给予治疗,因此时视觉系统已经发育成熟,视力缺陷将难以完全纠正,造成的视力低下会伴随终生。根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的数据,我国儿童弱视的发病率约为2%~4%,是儿童最常见的眼科疾病之一,其中有约30%因未能及时治疗而成为终身的低视力人群。
孩子长到3岁,是预防弱视的关键时期,进行早期筛查有助于及早发现弱视患儿,治疗年龄越小,治愈率更高。日常生活中,家长应细心观察孩子的双眼有无斜视,看书写字时两只眼睛是否距离书本太近,看人时是否总歪着脑袋,能否拿到细小的东西等,如有上述情况应尽早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