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低视力?低视力的定义和诊断标准
2022-09-25
低视力是指经过标准的屈光矫正、药物或手术等治疗均无法改善的视觉障碍,但仍然有潜力应用其残余视觉功能参与生活和工作。我国1987年制定的低视力及盲的标准规定,双眼中较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(BCVA)低于0.3且大于等于0.05属于低视力,BCVA低于0.05至光感属于盲,此外,当视野半径低于10°,不论其视力如何,均属于盲(见表1)。
低视力的诊断标准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,WHO在2003年提出采用日常生活视力作为视觉损伤的评价标准,并将其分为轻、中、重度视觉损伤以及盲,其中生活视力低于 0.5为轻度视觉损伤,低于0.3为中度视觉损伤,低于0.1为重度视觉损伤,低于0.05为盲,因此,中、重度视觉损伤即为传统的“低视力”。到了2019年,WHO明确了中央视野半径小于20°为重度视觉损伤,并在远视觉损伤的基础上添加了近视觉损伤,标准为40cm 处日常生活近视力低于0.3(N6或M0.8),但尚无严重程度分类(见表2)。
参考资料:
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《视力残疾、视力残疾分级是什么?》
世界卫生组织《盲症和视力损害》
中国低视力康复临床指南(2021).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, 2021, 23(3): 161-170.